街。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林安从前对此只是艳羡,待自己骑马游街,被京城里的男男女女,扔花的扔花,丢手帕的丢手帕,甩戒指的甩戒指时,才发觉其中的难处。
太疼了!
那些花啊,手帕甚么的还好说,可是戒指簪子……那不都是蛮值钱的东西么?为何还有人要扔?
女的扔也就扔了,大老爷们为何也要扔呢?还专门用扇子骨砸他!很疼的好不好?
林安哪里知道,虽说这时候少年天才的确不少。可是能区区二十岁就连中三元,并且还长得那么好看的,京城里的土著都好多年没见过了,这一见之下,岂能不扔?
尤其是林安爱面子,身上再疼,也坚持是笑着游街,往他身上扔东西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还有人买了一篮子花,就为了扔他!
林安:“……”他该感谢,大家只没扔臭鸡蛋么?
榜眼和探花虽说理论上要落后一步,跟着状元身后,可是二人都不太擅长骑马,偶尔和林安并驾齐驱,林安也只一笑,并不责怪。
二人这才松了口气,探花还玩笑道:“好在玉佩价格昂贵,那些人也只舍得扔些簪子戒指,不舍得扔玉佩……”
结果他话音一落,一只通体白色的玉佩,就砸到了林安手里。
林安:“……”
“哎,那是羊脂白玉!竟有人舍得丢这样的玉佩!”
“上面刻得那是甚么?咦,竟是只狐狸?”
二人还在惊叹,林安抬头就看到了那个往他身上砸玉佩的人了。
明明回家就能给他,怎的要这么大庭广众的来砸他?
他摸着手里的玉佩,等榜眼和探花离得他远了些,才悄悄把那枚玉佩转了过来,看到玉佩背面的三个字。
“嫁给我”。
刻得字跟猎户自己的字一样,不怎么好看。
林安这样想着,心口处却“砰砰砰”地跳的厉害,脸上挂着笑,心里却只剩下猎户一人。
当然,如果上面刻得是“快娶我”三个字,林安想,他大约会为了猎户,连街都不游了。
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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