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68章 情诗(1)_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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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所有秦氏后代不论女男,二十岁时必须出庄云游,最短一年。除非已考入其它门派,此种情况按照所在门派的门规来论。

  而秦方浓十五岁时就已经过上了这种近乎流浪的生活,他在外行事诡谲、杀人毫无障碍,有山庄在后面,他也不惧流言蜚语。

  让他第一回“凶名远扬”的事迹,是在出庄的七个月后。秦方浓杀了一悬赏榜上奸淫幼女的男修,将他尸体切段带回其家宅、吊在了匾额外面。

  ……虽然也可以称得上一句惩恶除奸,但委实太过吓人。尤其是这少年郎报案时还语带愉快笑意,好似一只漂亮的恶鬼。

  此事一时沸沸扬扬,传回了山庄。当天晚上,秦圆道就写了一封八百里加急的信来联系弟弟。

  秦方浓以后不能这样做吗?杀恶人的时候我很开心。

  秦圆道……

  秦圆道算了,我来兜底。但你得保证我要比旁人都先知道你做了什么。

  那次之后,外界一度认为秦七郎是只花蜘蛛,艳丽却有毒。

  秦氏姐弟开始时时通信,秦方浓每做一件“大事”都安安分分地汇报回去。

  他也不是每次都和血型案件沾边,但的确每次大事都做得……出乎人意料。

  比如追在南飞的雨燕后头,风餐露宿、日夜不停,只因为好奇它们的落脚点究竟在哪儿。那一回一直出了大雅,抵达了另一片大陆,看见许多皮肤黝黑、好似昆仑奴的人种。

  秦氏少年男子除非修为超过金丹后期,否则二十五岁之后必须迁离山庄。

  秦方浓天赋不算差,以后多半是可以留在山庄的。他以为自己的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十七岁,读到一篇有意思的文章。

  那就是他的第二个转折点了。

  秦方浓眼中,“有趣”的人其实是很少的,尤其是同龄人。

  有趣的文章会多一点,有时候无趣之人也能写出精彩文字。但像《千金登仙》那样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首先是标题起的,就让他笑了好久。

  翡不琢——秦方浓记住了这个笔名。

  她字里行间情绪渲染力极强,仿佛本就是为了调动读者的七情六欲而落笔的。是三老派,却比三老派更高级,更为大众所接受。

  彼时英台派不过是个很小的门派,秦方浓当天悄然潜入,远远看到了一场好戏。

  ——十七岁的少女眉目灼灼,有条不紊,寥寥数句就当场逼退了无理的亲家,又用戏谑之语让周围人大笑鼓掌。

  他也由此知道了她的名字,诗千改。

  爱好由来落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她一定有一对有趣的、爱她的母父。

  秦方浓生在幽篁山庄,当然更易仰慕强势的女孩子。

  晚上他回去写信,对秦圆道说我读到了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想要追下去。

  秦圆道十分惊讶,几年来,秦方浓还是第一次在信里面说这种话。

  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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