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832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_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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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32章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样一来又出乎叶承欢的意料,这老头子一向不看好他跟丁香的关系,可又拿这对打不散的野鸳鸯没办法,虽然叶承欢是风云会的大恩人,要是没他风云会早就全盘瓦解也不定,但司马风云对他一向没有好感,没想到今会叫他“叶先生”。

  叶承欢点了点头。

  “给叶先生看座。”司马风云吩咐一声,立刻便有人搬来椅子请叶承欢坐下。

  叶承欢诧异的看了看丁香,丁香则给他个放心的笑意。

  司马风云来到大厅中央,深邃的目光从众人身上一一扫过,然后才清声道:“今大家都到齐了,我有些话要。”

  大家都正色凝立,认真听着。

  司马风云的声调再也不是那么高亢有力,反而透着世事无常的感慨:“咱们大家都是江湖人,可大家有没有想过什么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人即是江湖。

  什么是江湖恩怨即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只要有人,就会有恩怨。人之悲哀,就在于江湖。

  江湖是美丽的,在深夜的街头独自挥舞着刻着自己名字的剑,像风一样潇洒;江湖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友至爱喋血黄沙,为报仇也只能十年面壁。

  这就是江湖。

  在江湖里,你可以和你的爱侣双剑合璧,共奏一曲“笑傲江湖”。

  也可以凭着自己的绝顶聪明,找寻传中的秘籍,练就绝世的武功。或者开山收徒,成为受人景仰的宗师。

  也可以打一把自己的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成为传中的孤独剑客。

  但我最欣赏的一句话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这儿,很多人都能从司马风云的话中听出凄凉之意,身体里的某根弦不由得一紧,鼻子有些酸涩。

  “我司马风云在江湖漂泊了三十年,五十几处刀疤,三个枪眼,旗下帮会二十几个,手下弟兄上千人。

  挨过老大的鞭子,黑过老大的钱,杀过自己的兄弟,也被最信任的兄弟出卖过。

  想当年拿着一把斧子,一个人砍过一条街的人。也想丧家狗似的被人追杀过。

  当年在龙都一手创立黑金会,成为龙都第一大帮派,风光一时无两。

  我以为每个人都怕我,只要我愿意,可以让任何人人头落地。

  可是后来被人出卖,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被人从龙都追杀到燕京,一觉醒来原来的一切覆水东流,好像做了场梦。

  我用十年时间在燕京闯出一片地,风云会从当初的几个人到现在几十个堂口,上千号兄弟,其中的甘苦就不必了,东山再起绝不是一句空话。

  我亲手杀了当年出卖我的兄弟,也差点儿葬送了我女儿的性命,这就叫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都混黑的没有好下场,到现在我很欣慰,起码我还活着,我女儿还活着,诸位也都活着。

  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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