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四十九章 死去活来_重生迷醉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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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则按照既定方针,为妥善解决香港问题作出新的努力。1982年12月,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第31条,即“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为中国收回香港后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认真听取香港各方面人士意见,拟订了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即“12条”,准备作为第二阶段谈判的基础,或者在必要时单独予以公布。

  英方在获悉这些情况后,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致函中国总理,表示英国不反对中国以其对香港拥有主权的立场进行谈判,“只要英中两国政府能就确保香港未来繁荣与稳定所作的行政安排达成协议,并能为英国议会、香港人民和中国政府所接受,她愿意向议会建议:整个香港的主权应交回中国。”4月,中方复函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尽快举行正式谈判。

  1983年5月底,中英双方就谈判的程序问题及三项议程达成协议。一、为维持1997年后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做出安排;二、为香港由现在起到1997年做出安排;三、为有关政权交接事宜做出安排。

  进入第二阶段谈判后,主要障碍则是英方一开始坚持“主权和治权分离”的立场,即“在承认中国对香港的主权的原则下,由英国大体上像过去那样管治香港”。而中方则坚持主权和治权不可分割的立场,所谓“主权属中、治权属英”,实质上是否定了中国的主权,是以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来代替旧的不平等条约,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接受的。前3轮谈判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第4轮会谈也不欢而散。

  因为会谈没有任何进展,前景不明,香港人心浮动,港元汇率及股市急速下滑。英国政府与港英当局不仅不采取措施稳定局面,反而推波助澜,借机大打“经济牌”,向中国施加压力。这就是所谓的“九月风暴”。香港各界人士及舆论界对英国企图以“经济牌”压中国让步的做法提出强烈批评,市民举行集会示威,要求港府尽快采取措施稳定局势。眼见“经济牌”再打下去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10月15日港府宣布实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同时取消港元的存款利息税。英方打出的“经济牌”以失败而告终。

  1983年10月14日,撒切尔夫人致函中国领导人,表示双方可以在中方建议的基础上探讨香港的持久性安排。英方不再坚持“以主权换治权”的立场,会谈有所进展。

  但是撒切尔夫人又想在1997年以后让英国人在香港的行政管理中继续发挥作用,譬如保留一名英国总督,并称这是保持香港繁荣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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