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3.令人困惑的症状_最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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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10-11点】

  古人云,才不近仙者不可为医,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自古以来,人们对医生的要求高于常人。

  过去,这些要求更多是无形中的道德规范;如今,这些内容形成了文字,被引发成了一份份文件。

  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这个被行业内称为“九准”、“九项准则”或《九项准则》的文件,早在今年4月就被官方预告为上一版本的“升级版”。

  迟来的“九准”是升级版

  2013年12月26日,原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业内称“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同时要求,将执行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然而,此后很多事件表明,“九不准”执行的情况并不乐观。

  针对“九不准”没有覆盖到的人群和行为,有关部门曾打过“补丁”。

  例如,2014年年初,原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107号)。同时,还发布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参考文本,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要求医疗机构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实际上,在“九不准”出台之前,2012年6月,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这个行为规范包括十章内容共计60条。明确规范适用于经注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等,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然而,由于缺乏操作细则,以及没有积极跟进,以上文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

  2021年4月25日,国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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