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97章 136新婚礼物选什么_重生,然后成为大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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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下去的话,如果这封信来自温哥华,那么写信邀请陈慕武去学校里担任物理学教授的可能是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而如果这封信来自多伦多,那么写信的学校应该是多伦多大学,或者是一百公里之外的滑铁卢大学。

  陈慕武想破头皮,也想不出来为什么这封信是从渥太华而来。

  带着各种怀疑和猜测,陈慕武最终打开了信封。

  在这个阶段,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在陈慕武把信纸从信封中拿出来的时候,还有额外的另一种东西从信封里掉了出来。

  陈慕武弯腰从地上拾起这个掉出来的东西,发现竟然是一张巴掌大小的照片。

  照片上有两个人,男右女左,他们的穿着打扮还十分正式,看起来像是一张结婚照。

  陈慕武觉得照片上的新娘有点眼熟,看了看,他又觉得新娘旁边的新郎同样也有点儿眼熟。

  但这种眼熟不是说,新郎和新娘是他在现实当中认识到的朋友。

  而是指这两个人,包括他们两个人的结婚照,陈慕武上辈子曾经在课本以及各种读物上面见到过。

  然后他又打开了那封信,虽然信封上的地址和姓名全部都是用英文标注,估计是为了方便加拿大和英国的两国邮差,能确保把这封信平安送到在英国伦敦的陈慕武的手上。

  但是在信纸上面,写信的这个人却是通篇使用汉语,而且还不是用钢笔写成的硬笔字,而是用毛笔写的蝇头小楷。

  有点意思。

  陈慕武把整封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果然就像他想的那样。

  照片上的两个人,是梁任公家的大公子,和林宗孟家的闺女。

  这张照片,也确实是他们两个人的结婚照。

  梁思成和林徽因两个人在美国留学,因为梁任公觉得他们两个年轻人在美国独自办婚礼的难度颇大,所以在给梁思成的家书当中,曾经建议他们去渥太华举办婚礼,因为梁思成的姐姐,也是梁任公的长女梁思顺,和姐夫周国贤此时正在渥太华生活。

  并且周国贤此时还在民囯驻加拿大的总领事馆中担任总领事,办什么事情都比较方便一些。

  之所以是总领事馆,而不是公使馆,是因为现在的加拿大在国际上来说还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而是作为英国的一块儿海外自治领。

  因为不是国家,所以自然没办法向加拿大这里派驻对标国家规格的公使,设立公使馆,只能派驻总领事,并在加拿大的首都渥太华设立一个总领事馆。

  有家人们的帮衬,婚礼筹办起来也就更加轻松。

  梁思成谨遵父命,果然带着林徽因一起,从美国坐火车去了加拿大,在1928年3月21号这一天,于渥太华的总领事馆中举办了婚礼。

  代替父亲挽着新娘手臂出场的,正是梁思成的姐夫,民囯驻加拿大总领事周国贤,他也在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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