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6章 我也可以谈,我也可以爱国!_港综:我系大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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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英南就有了超前于当时地产商的商品意识,就是把楼宇当成商品,并想方设法加速楼宇进入市场,以此加快资金周转,缩短投资回收期。

  事实上,也可能是由于那时做地产生意的人的这种地产商品化意识不是很强,故而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地产尚未正式形成一个新兴行业。

  而那些做地产买卖的人也并未称为地产商。

  但这一切,在陈英南涉足地产生意之后,就逐渐有了变化。

  甚至可以这样说,主要是由于陈英南的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带动了香江地产市场的崛起。

  陈英南弃舟登陆的第一个大手笔,就是花280万港币买下林家的一栋大厦,彼时的陈英南是拿着一个大麻袋的现金,带着律师去找林铭泽的,当时整个铜锣湾有好几条街,都是林家的。

  当时的情形,双方仍然记忆犹新。

  双方寒暄几句之后坐下,陈英南连忙把大袋子递了上去,对林铭泽道:“哦,给你!”

  “这是什么?”林铭泽怔了一怔。

  “是买楼的钱,我全带来了。”陈英南回答道,彰显了一个走私家的豪横。

  “陈生,都是现金,你没有支票?”林铭泽不解地问道。

  “没有。”

  “有没有在银行开户口?”

  “没有。”

  林铭泽听后哭笑不得,在当时就给陈英南上了一课,教他去银行开户贷款,并且经过他的介绍,汇丰银行才接纳陈英南的开户、存款要求。

  在当时,在银行开户、存款,一般要经过一些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介绍。

  自此,陈英南开始了自己纵横香江地产的岁月,他首创的楼花制度,并且印发了“售楼说明书”。

  他的售楼处,每天都有很多市民从港九各地蜂拥而来,队伍排成长龙,售楼盛况空前。

  当中,有政府的小职员,有月收入两三百元的教师和打工仔,有普通的家庭妇女。

  有些人排队预购到“楼花”后,随即把“楼花”转售给别人,一天之间就已经赚一笔,不少人因而乐此不疲。

  短短一年多时间里,陈英南就建起100多栋、共600多层、折合约50多万平方英尺的楼宇,蔚为壮观!

  用“气势如虹,雄傲港九”八个字来形容陈英南初涉地产行业时的卓越表现,实不为过。

  而陈英南,也因此财富剧增,成为地产界的新贵。

  套用一句来形容他的地位,陈英南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已经是香江地产界的超级天王巨星。

  卖楼花,在今天当然已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但在30多年前,当陈英南第一次提出这个新方法时,地产界和社会的反响可以用“石破天惊”四个字来形容。

  陈英南时常把这段经历,拿来吹嘘。

  现在他就精神抖擞地站在陈嘉骏面前,吹嘘他这段经历。

  “我刚开始做地产,就与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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