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那,那你电话多少啊。”
高翎都忘了,他们哪里互相留过电话。
阿文知道,自己的爱情已经死了。
自她从楼上跳下来的那一刻,她和老刘的爱情便消逝的音信全无。
爱情里,真的不存在谁对谁错。
阿文想,如果她能早点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了。
王姐最近像是着了道一样。
王一喜欢上了一个小伙子,但那绝不是爱,她清楚得很。
但那小伙子好像义无反顾地爱上她了。
王一比他大十二岁。
是啊,女人有钱就变疯,出来玩儿嘛,为什么不找个小鲜肉呢。
她知道,小鲜肉不可能会跟一个没有钱的她在一块,她也明白她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是一个交易。
给你买衣服,吃好的喝好的,你用身体来交换,让我感受到巅峰的天昏地暗,这再公平不过了。
但小伙子不是这么想的。
小赵是个穷孩子。
也不算帅气,但是干净。
从小做农活儿的他身体健壮,上了大学之后勤工俭学,尽全力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遇到王一后,他的双手解放了,但其他东西派上了用场。
小赵不得不承认,一开始他对王一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不过是在楼下快递点帮王一拿了一个重重的快递盒。
但命运就是如此。
一个情窦初开、从未经历和感受过女人的男生,自然会对王一心动,她给他买衣服,买名牌鞋子,她带他吃他从未去过的餐厅,玩从未玩过的玩意儿,到达从未有过的高潮。
小赵并不是一见钟情,还真是,日久,生情。
这真没错。
是,我是喜欢她。
她比我大十几岁,但她仍然貌美,她富有,她体贴,她,她让我体会到了从男孩变成男人的过程,我怎么能忘得了她呢?
有人说,不一定要和自己最难忘的结婚,但如果能,为什么不争取一下。
我承认,我想要通过王一改变自己的命运,但这个前提是我喜欢她,我爱她,我能感受到她是我生命中无法替代的女人。那种发自内心的爱,是不会说谎的。
我爱她的风姿绰约,我爱她的宝马5系,我爱她带我吃的早茶,我也爱她给我买的范思哲内裤,但,我不知道她爱不爱我。
虽然我卑微,但至少我对她是真爱。
“前几天有个傻小子,竟然说想跟我结婚,哼,老娘离婚都三次了,跟你就是玩玩,还认真了。”
“现在有些年轻人就是想一步登天,到时候拖家带口麻烦死了,我们就是受够了婚姻的苦才出来潇洒的,再给自己上上一副镣铐,这不是闲的吗?”
“哎你还别说,有些人就是闲的出屎了,王姐呗还有谁,和那个小男人一个多月了还在一起呢,这完全违背了咱们好聚好散的原则啊。”
“人家王姐未婚,财大气粗,哪是你我能比的了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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