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六章、我被带走了_地师少女乔墨雨知乎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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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方的卖碟生意做了八个月,除去吃喝等生活开销,他还攒下了两万块钱,父亲给的那张银行卡根本没动,然后就转行了。这么好的买卖为什么不干了?有三个方面原因。

  其一是因为到了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首都的气氛空前和谐,街头巷尾穿着制服或便衣的巡逻警察越来越多,随时注意各种异常人物。游方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在这个敏感时期,最好避避风头。

  其二是因为他终于被抓进了派出所,别看他威胁那位张经理时那么理直气壮,其实自己真的不敢进去,一旦到了里面也会老老实实的承认错误争取宽大。也怪游方自己不小心,当时他一边走路一边多看了几眼美女,纸壳箱碰在电线杆子上,里面的碟片撒了一地。

  更没料到那位美女竟是一位下班之后还多管闲事的小民警,刚刚参加工作一点都不像警察,游方竟然没看出来,算是“打眼”了吧。美女顺手就把他带进了派出所,警察同志们忙的很,也没把他怎么样,批评教育顺便吓唬了一顿,最后还是把他放了。游方记住了抓他的那个警察名叫谢小仙,印象非常深刻,穿上制服比便衣时更漂亮。

  既然在派出所里挂过号,按照行走江湖须加谨慎的老传统,游方至少应该换一片地方做生意。既然换了地方,干脆连生意都换了吧,就算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否则也对不起人家美女警花的一番教诲呀。

  至于第三个原因,游方却不太好意思说出口,因为他打算从中关村搬出去住,不能再和陈军混在一起了。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太有哲理了,与陈军那小子混的时间长了,游方终于学“坏”了,一不小心失去了处男贞操。

  陈军只比游方大五岁,但出道早了三年已经是个老油条了,他的买卖比游方当然挣的多,开销也大的多。此人除了“工作”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泡妞,只要手里有钱,总在酒吧一条街以及各种档次的夜总会厮混,经常不在家里过夜。

  就算回家睡觉,也会领着形形色色的女人,不论是在酒吧里钓来的还是在夜总会里花钱请来的,总之可称洞房夜夜换新娘,陈军挣的钱全花在这上面了,手头几乎没什么积蓄。俗话说*伤身意淫伤神,像陈军这种玩法,别看现在还年轻,如果不早点回头止步,将来也是形神皆伤。

  游方还算是个洁身自好的人吧,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和陈军在一起合住久了,常常隔墙听着陈军那边上演的真人秀,下面一冲动上面一发热,以他血气方刚的年纪也难免会下水被打湿。现代都市中,很多男人的“第一次”都是稀里糊涂,游方也不例外。

  那是一天夜里,只有他和她两人,经过再三的胡思乱想,终于在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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