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七章 乡间_爱莫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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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的十几天,我说的,谢审言都会去做。\WwW、Qb⑸

  每天早上,钱眼和杏花到外面游荡,我让谢审言和我去林间,我看他舞剑。他还是不说话,可有时他舞剑时的表情,轻松而快意,像是忘记了他的周围。

  他收剑后,我们会坐在果林的树荫里,我问许多许多问题。除了他睡没睡好觉,吃得好不好之外的例行题目(他一向点头),我还会问其他的脑残句子,如:你喜欢白sè吗?(点头)你三岁学会写字?四岁?(点头)那么早?我七岁才会!你怕冷吗?(没反应)你怕痒痒吗?(没反应)你喜欢yin天吗?(没反应)你喜欢早晨吗?(点头)你喜欢吃韭菜吗?(没反应)你喜欢吃西瓜吗?(微点头)瓜子呢?(没反应)……

  有时我都佩服我的坚持不懈,能层出不穷地问那么多无关痛痒的事。稍有些智力的人早就因自感羞惭放弃了,但我就能这么有一搭无一搭地问他一个时辰以上!千问不烦,万问不厌。他越不点头我越问,他一旦点头,我就觉得如虎添翼,反正什么都阻止不了我。我发现我其实特有sāo扰别人的潜力。如果他不是已经被那个小姐摧残得没了生气儿,恐怕他早就把我拍飞了。

  谢审言总是看着我们面前的草地。有时我问他是不是在偷偷睡觉或者昏昏yu睡,他会抬眼看我一眼。那目光又亮又深,虽只是一瞬,还是让我看见了他眼中漆黑的瞳仁里映着我呆笑的面庞。

  我们坐到午饭前后,一同回去吃饭,然后我去睡午觉。下午时,谢审言会在李伯家的书房里看书写字,用钱眼的话说就是“干些文人墨客的勾当”。我觉醒了就去给他捣乱,在桌边让他和我一起画画写字。

  一天,我站在他身边,把纸铺在他面前的桌案上,对他说:“你研墨吧,我笨手笨脚,会溅得到处是的。”他默默地从水丞中倒了水在砚台上,修长的手指轻持了墨块,平稳地开始研墨。我拿了毛笔等着,看着他的手,觉得像在看一件会动的艺术品,胡思乱想着:人们说的玉手,大概就是在说他这样的手……

  他研完墨,把墨块放在砚台边,收回了手,我才从出神中醒了过来。我咳了一下,用笔蘸墨,在纸上写了个s,然后把笔递给他说:“这是猫尾巴,你来画猫。”他似乎微叹了声,拿笔用s当尾巴,画了只正在睡觉的小黑猫,把笔放在砚台边。我看着说:“不错!”又拿过笔来,满纸胡乱写了几个v字,再递给他说:“这些是蝴蝶的须子,你来画身子。”他又画了些蝴蝶,还是放笔在砚台。我皱眉想了想,又拿了笔,蘸墨后写了几个阿拉伯数字2字,说:“这些是鸭子。”我真没什么想象力!他不叹气了,大概习惯了我的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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