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私语_爱莫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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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像李伯说的一两天学会骑马,可四五天后能自己骑了。/WwW、qb⑸.coМ//虽然技术不高,但让马慢慢地跑直线还是可以的。万一转转又圈着跑(它还是贼心不死地总这样干),我也能把它扯回来了。转转因此得了忧郁症,眼睛常含泪水。

  我们不急着赶路,遇到下雨刮风,就在店中歇息。看到风景,就去游览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谢审言继续走,我就有机会还谢审言的人情。其实还个人情很简单,不过是一句话:对人好。怎么对人好?一个词:投其所好。说白了,就是他喜欢什么就给他什么,他不喜欢的就别给他。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辣的是更不会碰。我想该是因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我注意到他爱喝浅sè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sè的菜,见到本sè的菜就觉得没味儿。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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