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七章 破_99_皇权赢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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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码也要管理五百人,那样的话,也就不能算是低级军官了。

  莫非,情报有误?

  又或者刀疤六的父亲虽然是小军官,却和神策军的大人物有着关系。

  单看出手的这三人,在军中的职位不见得低,哪怕不是都尉,也应该是隶属卫指挥使的亲兵,要不然,不可能摧枯拉朽一般将打手堂的这些武者击溃。

  要知道,打手堂的浙西武者皆是江湖客,有的甚至是门阀世家的逃奴,手底下都有着两三条人命,江湖厮杀也是常事,不可能这般轻易就服软。

  站在台阶上,聂广也感受到了花冲等人的气势,

  何况,院子那边,还站着几个壮汉并未出手。

  现在,只能实施缓兵之计。

  “诸位,可是神策军的好汉……”

  聂广拉了一旁有些愣神的张超一眼,走下了台阶,脸上堆满了笑容,就像是在生意场一般和大踏步向他走来的花冲打着招呼。

  “某是黑蛟帮的二帮主,有话好好说,本帮的错,本帮认,认打认罚……”

  “呸!”

  张超一把推开拉着他往下走的聂广,一口啐了过去,聂广忙不迭地偏开脑袋,却还是没能躲过去,脖颈上被张超的唾沫喷了个正着。

  “你……”

  他瞄了张超一样,张超黝黑的脸庞就像凃了一层丹朱,是一种热血上头的酒红色,下颌的胡须像钢针一般挺着,轻轻颤抖着。

  这是他愤怒到了极致的表现。

  这种状况下的张超,聂广是不敢招惹的。

  这个莽夫!

  他在心头低骂了一声。

  他有些尴尬地笑着,什么都没有说,乖乖地退到了一边。

  “士可杀不可辱……”

  张超大喝一声,他撩了撩衣服的下摆,那姿态就像是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死士,其实,这个姿势是他从戏台上学来的,那些处于绝境的将军带着残兵败卒迎战强敌的时候,便是这样的表情,非常的悲壮,奈何,张超并不适合这个,很有点东施效颦的意思。

  不但悲壮,反倒有点好笑。

  伸手往一旁一捞,张超手中便多了一杆长枪。

  枪头狭长,闪着森冷的寒光,下面垂着尺把长的红缨,枪尖若是刺中敌人身体,鲜血从伤口处涌出,便会被这红缨吸收,不至于顺着枪杆流淌下来,使得枪杆变得湿滑,不好掌控。

  中平枪,枪中王,一枪更比一枪强!

  这是歌诀!

  张超修炼的正是中平枪,枪法配合着特殊的内功心法,除了携带不怎么方便之外,并不比那些持剑跨刀的武者要差,历史上,大汉帝国后期,群雄逐鹿,一代枪王常山子龙,就是凭借着一套中平枪法打遍天下豪杰无敌手,在战场上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血战,最后成为了大宗师。

  长坂坡一役,他在数个宗师围堵,无数武者围攻的情况下,力保主公幼子杀出重围,也就是在那一战,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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